2024年法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方案(3篇)

篇一:法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方案

  

  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法院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之一,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为了更好地履行这一职责,法院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提升司法服务质量,促进司法与发展。因此,制定并实施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全面推动法院文化建设,形成具有法院特色的文化氛围,进一步提高法院综合素质和工作效能,增强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具体措施

  1.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党建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干部的队伍建设,做到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

  2.建设法院文化活动室:设立法院文化活动室,定期组织各类主题文化活动,如书法、绘画、音乐、舞蹈等,鼓励法院干警参与其中,提升审判员的审美素养和文化修养。

  3.辅导员培训与选拔:从干警中选拔一批有良好素养和专业技能的辅导员,负责进行心理辅导和法律培训,提高干警的心理素质和业务能力。

  4.加强法律文化教育:开展法律文化教育,包括推出法律文化主题书籍、举办法律文化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干警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5.引导法院文化:鼓励干警写作法学论文、参加法学研讨会等学术活动,建立法院学术交流平台,促进法学研究和法院业务的深度融合。

  6.建立健全法院晋升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法院干警职业晋升制度,激励干警不断学习进取,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7.加强人文关怀:建立法院干警关爱机制,重视干警的身心健康问题,为干警提供必要的休闲和娱乐设施,提高干警的工作生活质量。

  8.推进信息化建设: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和服务质量,构建智慧法院,为社会提供更便捷和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法院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

  2.完善管理体制:建立法院文化建设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3.强化宣传推广:在法院内部和社会上广泛宣传本方案,引导全体干警积极参与文化建设。

  4.定期评估和调整:对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相关措施。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计能够提高法院干警的修养素质和职业水平,增强法院的凝聚力和统一性,为法院的司法工作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与此同时,透过法院文化建设的推进,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也将得到提升,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进程做出更大贡献。

篇二:法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方案

  

  法院举办党建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和目的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院的作用和职责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法院的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院决定组织举办党建活动。本文档旨在确定具体的活动方案,使党建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1.

  专题讲座:组织专家学者对党建工作进行辅导指导,传授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讲座可以开设多个主题,如“加强党员队伍建

  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2.

  学习分享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分享学习心得体会,提高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和学习效果。活动可以以小组讨论、主题演讲、学习报告等形式进行,推动学习与交流相结合。

  3.

  主题党日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集体学习、座谈交流、党员述职等方式,加强党员对党的理论知识和政策的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

  4.

  集体参观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先进法院党建工作的先进单位,了解其他法院党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拓宽视野,汲取借鉴。

  5.

  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如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丰富党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三、活动计划和组织

  1.

  活动时间:根据法院工作安排,合理安排活动时间。

  2.

  活动地点:根据活动内容选择适当的场所。

  3.

  活动责任人: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活动的责任人和组织人员,负责具体的活动策划和组织工作。

  4.

  活动宣传:通过法院内部通知、公告栏、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宣传党建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确保信息传达到每一名党员。

  5.

  活动执行:根据活动计划,组织人员按时到达活动地点,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6.

  活动总结:每次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记录活动的收获和不足之处,为下一次活动改进完善提供参考。

  四、活动评估和效果

  1.

  评估标准:根据活动的目标和内容,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对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活动的组织程度、活动的参与度、活动的满意度等。

  2.

  评估方式:可以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评估,充分听取参与者的意见和建议。

  3.

  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活动方案,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活动保障和措施

  1.

  资金保障:根据活动需要,合理安排活动的经费预算,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

  环境保障:提前了解活动场所的环境情况,做好卫生和安全保障工作,为参与者提供良好的学习和交流环境。

  3.

  制度保障:建立完善的活动制度和规范,明确活动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活动的有序进行。

  4.

  组织保障: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六、活动预算

  活动内容

  专题讲座

  学习分享活动

  主题党日活动

  集体参观学习

  文体活动

  活动保障和措施

  总计

  预算金额(元)

  5003002004002003002000七、活动效果评估指标

  1.

  活动的参与度:反映党员对党建活动的重视程度。

  2.

  活动的满意度:反映党员对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的满意程度。

  3.

  党组织的凝聚力:反映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和归属感。

  4.

  党员的学习效果:反映党员对党建理论和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八、总结

  本文档确定了法院举办党建活动的具体方案,明确了活动内容、形式、计划和预算等。通过本次党建活动,我们期待能够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推动法院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司法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三:法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方案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法院党建工作要做到“五个融合”

  作者:范桂云

  来源:《法制博览》2017年第11期

  摘

  要:党要管党,必须从严治党。治党就必须要有基本的制度准绳。随着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这些规章制度对普通党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新形势下,法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建工作,增强队伍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党建工作;审判机关;司法监督

  中图分类号:D267.5;D926.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2-0163-01作者简介:范桂云(1964-),男,汉族,江西高安人,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研究方向:刑法法律研究。

  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定纷止争的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领导,增强法院队伍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何搞好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我认为应该做到“五个融合”。

  党建工作要与审判工作相融合。***总书记在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中指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很多,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把握好这个机关党建工作的定位,关键是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发挥好部门的职能作用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因此,法院的党建工作必须围绕审判工作业务,与审判工作相融合,服务于审判工作,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法院在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时,要考虑党建工作,并将其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发展、同促进。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同时兼顾审判业务,党总支书记可由分管审判业务的副院长担任,各支部书记可由业务庭的庭长担任,实行“一岗双责”,支部书记既要管好本支部的党建工作,又要抓好本部门的审判业务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抓队伍建设的作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

  党建工作与司法为民相融合。法院党建工作的成效最终也要体现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因此党建工作要以人民性为根本,要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在党建工作中体现司法亲民、便民、利民的特性。在思想观念上要做到“司法亲民”,在工作举措上要做到“司法便民”,在实际效果上要做到“司法利民”。要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建设网上申诉平台、配备电子触摸屏、案件信息自动查询设备等方式方便广大群众涉法涉诉信访;要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热线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公众针求意见建议,扩大民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案件判后释疑工作,法官在送达裁判文书时要对当事人进行判后释疑工作,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工作,促进息诉服判,做到案结事了,提高司法公信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完善便民诉讼措施和司法救助措施,为涉诉困难群众提供司法便利。

  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相融合。将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渗透到法院队伍建设中,实现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有效融合。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不仅要依靠法律法规等制度去规范,还要从道德层面去约束,只有双管齐下,才能标本兼治。要构建多形式的学习机制,通过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各支部定期学习,形成全院干警主动学习的学习氛围,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审判中心工作的原则,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将亲民爱民为民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树立崇尚业务的政策导向,营造良好的尚法氛围。在提高干警思想理论水平和司法业务技能的同时,用党的思想政治理论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法院队伍,使之不断适应职业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在法院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等先进典型时,既要考虑其审判业绩,还要考虑其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

  党建考评与职业要求相融合。在考评审判业务庭室工作时,不仅要考评其审执业务绩效,还要评价其党建工作绩效,将两者相融合。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因其业务工作的特殊性,党建工作的考核不能用传统的量化指标为依据。另外,由于每个部门的工作性质相差较大,党建工作的考核也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法院应当依据当前审判职能的专业性质,按照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适应性的原则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公正、廉洁、为民、活力、和谐”的党支部系统考评制度,将支部党建事项逐级细化,使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对接、与职业要求深度融合。

  党建监督与司法监督相融合。员额法官改革后,员额法官自行签发法律文书,因此如何做好对审判权的监督更为重要,在监督过程中要将司法监督和党建监督相结合,严格按照“放权不放任、管理不管死、监管有边界”的思维,细化院长、庭长的审判监督和党支部的党建监督。完善干警党风廉政档案,将党风、司法作风等都纳入干警廉政档案。创新监督形式,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监督,使监督渗入到审判、执行、党建等各项工作中。延伸监督时间,延伸对党员和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通过投诉举报电话、明查暗访等形式,做到教育在前、预防为主,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拓宽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设立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监督平台,认真对待当事人的投诉和反映,对法官违法违纪的行为,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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