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治培训总结(3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法治培训总结(3篇),供大家参考。

最新法治培训总结(3篇)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治培训总结篇一

为认真开展好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乡镇、各学校都成立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专门领导机构,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县形成了乡镇、社区、学校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法委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团县委等五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了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期间,全县上下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的教育形式,以部门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社会人人动员,学校个个参与,部门积极配合,各方齐抓共管,让青少年在活动中每时每刻、每处每地都置身于教育的氛围之中:

(一)大力开展了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县法治办牵头县教育局以及各乡镇组织全县学生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会、案例剖析、法制讲座、图片展览和参加法制教育基地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了宪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县三中组织了新墙镇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对高一新生11个班集中法制授课。

主要由派出所钟警官宣讲了“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交警大队向警官宣讲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课”。整个课堂听课秩序井然,老师讲的头头是道,学生听的津津有味。整个课程生动有趣,学生通过学习这些常识,给予他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以正能量。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

为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9月县法治县办、县教育局联合下文及时调整了全县各校法制副校长。9月23日至30日,组织法制副校长到全县所有中小学校上了一堂生动的《学习宪法知识,了解我国的基本制度》。县一中、二中、职中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专题讲座、组织了主题班会,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县一中还组织了岳阳县青少年法律知识“综治杯”竞赛,全校二千多名学生参加竞赛活动。

(三)大力宣传和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

借此契机,全面加强学校法治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督查,提出要求,落实创建方案,认真抓好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校通过校会、班会、座谈会、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教职工依法治校、依法办事、依法从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舆论氛围。目前,有一中、二中、职中等十所学校申报县法治示范校。

(四)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儿童群体的健康成长

县三中学、月田小学等21所学校印制宣传资料,深入社区、村组,积极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形成家、校、社会三维网络共同教育态势,为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提高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认真组织了“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

县禁毒办9月23日至9月30日,利用案例展板分批到城区学校,宣传禁毒知识,教育学生远离毒品,加强自我保护。县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团委、教育局等单位,于9月26、27日,在全县高级中学开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巡回警示教育,极大地提高了青少年学生预防犯罪能力。

(六)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法治教育宣传营造活动氛围。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周”的活动组织,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挂横幅等形式,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宣传的浓厚氛围。县教育局收集了“法制宣传教育周”的相关标语35余条,要求在各中小学校的校园内外张贴,如“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争做守法公民”等,对青少年起到了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活动期间,全县各地共办好了近138期法制宣传园地,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法制知识,营造了宣传声势。

我们充分利用学校这一主阵地,把法制教育作为全面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全县各中、小学均聘任了法制副校长,负责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要认真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办好一块法制宣传栏、开好一堂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组织一次法制讲座。法制副校长在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帮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协助整治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中发挥积极作用。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将以此次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传播法律知识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作出新的贡献。

法治培训总结篇二

据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我们深入有效地开展了法制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情况作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首先,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成立了以校长吴志刚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体教师紧紧围绕当前学校德育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不良现象对学校德育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增强学校德育工作时效性的对策,如何把社会、家庭、学校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合力

二、深入调查研究,明确要求,紧紧围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这个主题,立足长远,着眼未来,拓宽层面,认真分析、研讨当前影响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面临的各种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

三、开展各项活动,深入开展法制教育。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各班级充分利用板报、墙报、国旗下讲话等阵地进行宣传教育。

2、积极开展了学、用法律活动。抓住新生入学和新学年开始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了警员宣讲法律的活动。20__年5月26日,9月23日,我校邀请警员刘海文,派出所所长吴野对我校师生宣讲法律知识。

3、加强了学生法制教育。教育学生知法、学法、用法、守法。5月13日,9月8日,我校各班级举行了“安全出行”“法在心中”法制教育班队会活动。

4、开展手抄报评展活动

评比出25份优秀手抄报进行展评。

总之,通过开展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系列活动,活动的开展,教育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正确辨别真、善、美,使学生增长了知识,纯洁了思想,陶冶了情操。同时,也使全体教干教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更加牢固树立了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育为首、五育并举的观念。

法治培训总结篇三

“预防职务犯罪”是我认为对于每个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人员最为应当学习的知识,我们都知道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工作,接触人员复杂,现金经手比较多。说情送礼现象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征收人员时刻警惕职务犯罪,好多征收职工说不清什么是职务犯罪,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检查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赵琴对我们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浅出的讲解和自己的学习以及参阅相关资料,我认为要学好预防职务犯罪必须要认真理解这么几个问题“什么是职务犯罪以及它的危害性是什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

相关资料是这么解释职务犯罪以及它的危害性的。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伴随着阶级、国家、职务、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它为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所不容,他们都以法的形式将之固定下来,以法的手段惩治之,遏制之,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江山社稷的稳固。我国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职务犯罪依然存在,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职务犯罪,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代意义的职务犯罪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讲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狭义讲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权力,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这里仅从狭义上的职务犯罪谈起: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具有一定职务、掌握一定权力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具体表现为:

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管理,其对象涉及人数多,涉及面宽,如果职务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滥用权力,就会损害多数人生命财产的安全。如有关主管领导或工程管理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就会造成工程质量劣,豆腐渣的工程等问题的发生,从而导致工程不能用,甚至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受损情况的发生,四川虹桥倒塌等一系列类似事件便是明证。

、挪用等职务犯罪严重违反国家的财经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往往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为、挪用行为人往往掌握有一定职权,掌握着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管理权、使用权等,如果他们私心严重,利欲熏心,就会不择手段违法违纪,侵吞、动用公款,就会造成大量公共财产的流失,就会造成比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更为严重的公共财产损失。

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不仅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和人们的灵魂,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降低国家和政府的声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削弱国家的职能。同时,职务犯罪还必然阻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干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贯彻和实施,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危害性二、三点对于我们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人员应着重注意,要严于律己,不受送礼说情等现象的影响,做到应收尽收,保证国家资产不流失。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产生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归纳起来,其产生原因可分为内因和外因两种。

可以说,职务行为人的素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决定了职务犯罪发生的内在可能性。很容易理解,如果职务行为人思想觉悟不高,素养差,追求享乐,贪图名利,则其利用职务或因为职务而犯罪的可能性是随时随地都会有的;同样,如果职务行为人思想觉悟高,素养好,一切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则其利用职务或因为职务而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另外,我国目前,公民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不懂法也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因素。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种类繁多,形式各异。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很多,也很复杂,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中第2点是导致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关键:

⒈不良社会风气。时下,求人办事,请客送礼、塞红包已成社会普遍现象,无论小事、大事,公事、私事,合法之事、不合法之事等等,要想办成,大都得出点儿“血”。其实,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社会风气,可以说,大家都深恶痛绝,因为我们大家都有求人办事的时候。在此,我们且不去追这种不良社会风气,源于何时,缘于何因,但论其实质。言及实质,或许会有很多人认为这是中国人重情义,礼尚往来思想的具体体现。我认为这种认识是犯了逻辑上偷换概念的错误,是走到了偷换概念的误区,或者说是犯了凡事一概而论的错误。不错,重情义,礼尚往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它应是在一定范围内起作用的,如亲戚朋友之间,私人关系之间等等,而对于公务、职务行为来说就不能再以重情义,礼尚往来去行事了,否则,对于受益人来说是投桃报李思想在作怪,对于职务行为人来说是个人官本位思想在作祟,这两种思想都是前述不良社会风气的具体体现,是权钱交界的具体体现。从法律上讲,在这两种思想支配下,必然导致贿赂行为的发生。

⒉国家公职人员收入普遍不高。目前,受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国家工作人员的收入普遍不高,而社会上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则收入偏高或很高,且有时出手大方,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国家工作人员心理失衡,或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或应付工作,失职渎职。

⒊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因素。规章制度对于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引导其正确履行职权具有重要作用;监督管理对于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减少各种职务犯罪产生的机会具有重要作用。所以规章制度的不健全,疏于或不到位的监督管理很容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如平时我们所说“小金库是腐化现象,滋生蔓延的温床”,其中的“小金库”实质上就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管理的产物,它也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载体。

⒋执法因素。反腐化这么多年了,腐化不止,惩治职务犯罪这么多年了,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原因何在?笔者认为除了上述因素以外,执法更是其中一关键因素。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职务犯罪分子更是如此,他们往往认为,凭借其构筑的关系网,犯了罪即使被发现也能摆平而逍遥法外。这是目前很多职务犯罪分子敢于顶风作案,大肆敛财,失职渎职的心理基础,在这一心理基础支配下,他们敢于以身试法,敢于肆无忌惮。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遏制职务犯罪的有效举措,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则是助长职务犯罪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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