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最新异地就医情况联合调研(4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最新异地就医情况联合调研(4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最新异地就医情况联合调研(4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异地就医情况联合调研篇一

一、转诊转院

因本市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患者,需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当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附件1)主治医师以上填写《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审批表》(以下简称《转诊转院审批表》),经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社所,下同)备案审批。病情危急的,可以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审批表》先行转诊转院,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补办备案手续。

二、急诊住院

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或准假外出时,因急、危重病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的,须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急诊住院备案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住院

已办理异地安置审批手续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和长期居外工作人员,在居住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应在入院3日内通知参保单位,单位在其入院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住院备案手续。转居住地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单位需持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异地就医备案自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之日起,有效时限为60天。在转诊有效期内因各种原因转入医疗机构不能收住院的,可在转入地选择一家我市协议医院或当地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亦可到转入地以外的我市协议医院或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后即时告知参保单位,由单位在入院3日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书面办理转诊医院变更备案手续。

已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在转入医院手术治疗后需复查的,可由参保单位出具复诊证明,提供当时手术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器官移植患者和癌症放化疗患者需短期内多次复诊的,可办理一次性复诊备案手续,有效期为180天。

异地就医情况联合调研篇二

异地就医要求:

1、核实所在地;

2、吉化医保转到吉林市医保,异地就医需要重新办理手续,到群共享中下载异地就医审批表,到当地选择一级、二级、三级、专科医院各一所盖章,然后到当地医保机构盖章,将表格于1月10日内寄回管理站;

3、医疗保险编码及单位暂时不用填写;

4、表格正反面一式两份打印,正面为表格,反面为异地办理须知;

5、省内到群共享中下载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只能选择表格中指定的医院;

6、本周五(26日)前电话告知所选择的四家定点医院的名称,如不告知将不能报销医疗费;

7、qq群号:263634224 335304599

8、电话告知联系电话:63912796 63975708 63965184

63908409 63978817

9、表格回邮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安源路9号中部管理站

收件人:刘霞

10、要求异地居住人员必须加入到qq群中,在群中看详细

说明。

异地就医情况联合调研篇三

异地就医情况

一、异地居住登记办理事项

(一)申请条件:退休职工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可申报办理异地居住登记。

(二)申请异地居住人员按要求填写本“登记表”,在居住地任意选择1-2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自己看病定点医院。

(三)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并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若再回襄阳居住,必须申请取消异地居住登记。

(四)本表一式三份,市医保局、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参保职工本人各执一份。

二、异地就医

(一)办理异地居住人员要在自己选定的医院就医,不在自己选定的医院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二)如选定医院条件有限不能诊治的,可由选定医院出具转诊证明,转到上一级医院住院。

(三)异地居住期间,不能回襄阳就医,否则,其相应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三、费用报销

(一)在异地就医时,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然后到襄阳办理报销。

(二)在异地住院的,要在出院后五十天内到襄阳市医保局办理报销,超过五十天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三)报销医疗费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发票原件;

2、异地居住登记表复印件;

3、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项目明细);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

5、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在异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账号资金支付(凭门诊发票和异地居住登记表到刷卡结算);
在异地住院的,符合襄阳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起

线

上的报

75%。

咨询电话:0710-3605551

异地就医情况联合调研篇四

突发急诊>> 可先住院、后补办相关手续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需要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但是如果患者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怎么办呢?对此,省肿瘤医院医保科主任李玉权介绍:“如果患者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医院有一套突发急诊的处理流程。患者可以先到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过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下步计划>> 探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据了解,2014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即时结算平台功能,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简化办理流程和手续,更好地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同时,探索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适时接入全国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

为您释疑>> 什么情况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答: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1)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6个月以上)跨统筹地区工作的;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异地已长期(6个月以上)居住的,并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居住证明的。

(2)临时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
参保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的。

城市晚报讯 今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启动了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就医后,参保人员凭卡结算,按照参保地待遇标准,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其余费用通过异地结算平台结算,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垫付医药费、往返报销跑腿等问题。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正式启动后,我省首批异地就医患者已经受益。

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

②就医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印发的《居住证》、《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人员可选择4所(三级、二级、一级和专科各一所)不同等级医院作为就医地定点医院。

就医前>> 先到参保地登记后到就医地办异地就医结算卡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正式启动后,目前,全省共确定了185家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试运行开通了60家。

符合4个条件的参保城镇职工、参保居民,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办理条件:

1、因工作需要长期跨统筹地区工作的;

2、退休在异地已长期居住的;

3、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

4、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的。

就医前,符合条件的患者,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到指定的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 [2] [下一页] 就医后>> 凭卡结算 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

就医后,参保人员凭卡结算,按照参保地待遇标准,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其余费用通过异地结算平台结算。例如:a地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到b地居住。首先到a地(参保地)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登记,然后经办人凭业务登记单到b地(就医地)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卡,在其选定的b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凭卡结算,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再需要个人垫付报销。

在省肿瘤医院病房,记者采访了首批办理并使用异地就医卡的患者。家住吉林市的患者程淑云,由吉林市中医院转入吉林省肿瘤医院继续治疗。患者的丈夫于忠南说:“之前治疗,都是我们先垫付钱,再到相关部门去报销,一个部门一个部门跑,我们老两口年龄大了,也办不明白。”

于忠南高兴地告诉记者,今年他们到长春治病,才知道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他在帮妻子办理转诊手续时,也办了省内医地医保即时结算卡,手续办理非常顺利,也非常快。“有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卡可省事多了,既不用我们带大量现金垫付,也不用出院奔跑报销,这回在医院就能结算,只需花自己承担的部分就可以了。”

突发急诊>> 可先住院、后补办相关手续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需要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但是如果患者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怎么办呢?对此,省肿瘤医院医保科主任李玉权介绍:“如果患者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医院有一套突发急诊的处理流程。患者可以先到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过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下步计划>> 探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据了解,2014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即时结算平台功能,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简化办理流程和手续,更好地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同时,探索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适时接入全国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

为您释疑>> 什么情况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答: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1)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6个月以上)跨统筹地区工作的;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异地已长期(6个月以上)居住的,并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居住证明的。

(2)临时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
参保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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